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双柏县位于东经101°03′—102°02′,北纬24°13′—24°55′之间,地处滇中腹地,哀牢山脉以东,金沙江与红河系分水岭南侧。距州府楚雄58公里,距省会昆明210公里。现辖4镇5乡,82个行政村,2个居委会。到2004年底,全县总人口155251人,其中农业人口占90.9%,居住着汉、彝、回、苗、哈尼等18个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7.2%。现有国土面积4045平方公里。年末实有耕地面积181750亩。县境内东西长95公里,南北宽75公里,最高海拔2946米,最低海拔556米,属北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年平均降雨量920.1毫米,年平均气温15℃,年平均相对湿度72%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四季如春。政区资源特点农副土特产丰富,主要有酱油、茶叶、核桃、金雀花、红宝石榴、黑木耳、香菌、畜禽等。森林资源、水力资源较为丰富,可供开发利用。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达36.345万千瓦。森林覆盖率达84%,实现连续18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,是全国林业重点县。